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晋中市太谷区恒达中学校杨某某等五名教师被处分
日期:2021-11-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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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山教宣
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“双减”问题举报线索,经核查,晋中市太谷区恒达中学校457班班主任杨某某及历史、地理、生物、英语等五名任课教师暑假违规补课,该五名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教育部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》第九项之规定,与国家“双减”政策、教育公平背道而驰。根据《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(2018年修订)》,经研究,给予杨某某等五名教师全区通报批评,行政记过处分,扣发当年全部绩效工资,三年内不得晋升职务、不得评先评优晋级;对恒达中学校长曹某某诫勉谈话,并全区通报批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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